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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对于人权的重视堪比现代, 食品安全法最高

来源:现代食品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8-10
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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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法律可见人权 对于一段时期人权问题的判断,通过立法是一个最好的途径。同样,唐代的法律对人权是非常重视的。在中唐时期,有一本法律就已经名震世界,如今它也被很好的保存了


法律可见人权
对于一段时期人权问题的判断,通过立法是一个最好的途径。同样,唐代的法律对人权是非常重视的。在中唐时期,有一本法律就已经名震世界,如今它也被很好的保存了下来,这本律法的名字就叫《唐律疏议》又叫做律疏,也被叫做《唐律》。目前来说,《唐律》是现在我国保存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了。

在现代,食品法虽然非常健全,但是仍有很多人感到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量刑过于轻,所以法律并不妨碍不法商贩继续生产劣质食品,再看一下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,真的是让所有人都惊心动魄。但是实际上在唐朝,真的就没有人敢去造假。

因为在《唐律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条例明确写着:“脯肉有毒,曾经病人,有余者速焚之,违者杖九十;若故与人食并出卖,令人病者,徒一年,以故致死者绞;即人自食致死者,从过失杀人法。”这个意思就是说,明知道食品可以致人生病的,就应该立马焚烧掉,要不然就要被杖打九十,如果明知食物有问题还卖的,让人生病,就做一年牢,导致人死亡的,要被判处绞刑,如果是其他人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吃了导致死亡的,那么不追究责任。

如果这条法律也用到现代,估计食品安全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对食品的关注,体现了唐代法律对人生命的关注和重视,在这样的法律约束下,唐代社会治安不好都稀奇。

言论自由,这是高度的进步
在唐朝盛世中,对于言论的自由是其他任何朝代都比不上的,想想明清之时的文字狱,这简直就是骇人听闻。其实我们都知道,理论上来说,公民是有言论自由的权利,但是如果言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,那么这种行为一定就是触犯法律的了,但是唐朝的当权者似乎也并不在意这种言论,这其实在很多方面都可以体现。

在唐朝流传至今的一些诗词中,我们可以感受到,比如忧国忧民诗人杜甫的名句: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还有,边庭流血成海水,武皇开边意未已。这些诗句都是诞生在开元盛世,这样的诗句都可以流传至今,说明当权者并不在意这些言论了。还有著名的“力士脱靴”,高力士将李白的诗曲解给了杨贵妃,但是杨贵妃却并没有以罪论处李白,倒是在后来的仕途上给李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,这些事件都可以见唐代的言论自由。

唐代的繁荣名不虚传,自然也有其可取的地方。通过流传至今的史籍和文献,我们都可以感受到唐朝时生活的安逸,虽然已经过去了将近2000年,但是唐朝的辉煌仍是中国的骄傲。

文章来源:《现代食品》 网址: http://www.xdspzz.cn/zonghexinwen/2020/0810/4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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